一般融资担保业务
税融贷担保业务
固定资产购置担保业务
风险补偿基金“@贷”担保业务
园区企业担保业务
特许经营类融资担保业务
产品定义:为企业信息充分、信用记录良好、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成长型小微企业在进行调查核准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业务产品。 适用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企业客户 担保额度:最高3000万元。 担保期限:以1年以内为主,最长不超过3年。 反担保条件:以资产抵(质)押反担保或第三方连带责任反担保为主。
产品定义:为已获得银行税贷或符合银行税贷申请资质的小微企业提供额外融资担保服务的产品。 适用对象:优质纳税企业并已获得银行相关税贷产品授信。 担保额度:最高300万元。 担保期限:最长12个月(含)。 反担保条件:企业主(股东)及配偶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产品定义:为企业信息充分、信用记录良好、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成长型小微企业在进行调查核准后提供固定资产(标准厂房、办公用房)采购(按揭)款担保服务的业务产品。
适用对象: (1) 拟购置固定资产,缺少首付款的小微企业;
                  (2) 已完成固定资产购置,按揭过程中需要补充经营性流动
                       贷款的小微企业。
担保额度:最高3000万元。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原则,上在7年以内,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反担保条件:资产开发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标的资产办理顺位抵押反担保。
产品定义:为特定核心民营(国有)企业或政府的上、下游供应商办理的,并以两者之间具有真实交易且无争议的应收账款作质押反担保的担保业务。 适用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与核心企业或政府有真实交易的小微型企业。 担保额度:最高3000万元。 担保期限:以1年期为主。 反担保条件:订单融资、票据质押或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第三方连带责任反担保。
产品定义:为株洲各区(含株洲县)登记注册,进入补偿基金项下信用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白名单”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业务。 适用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企业,且已进入“白名单”目标客户库名录。 担保额度:最高500万元。 担保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授信总长不超过3年。 反担保条件:企业主(股东)及配偶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依照实际情况提供资产抵(质)押反担保。
产品定义:为特定园区内信息充分、信用记录良好、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成长型小微企业在进行调查核准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业务产品。
适用对象:特定园区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企业。
担保额度:最高500万元
担保期限:以1年期为主。
反担保条件:园区企业提供资产抵质押反担保及第三方连带责任反担保。
产品定义:为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中小企业提供项目建设、开发融资担保服务的业务产品。
适用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企业,并取得相关特许经营权(加油站、矿产开发、医院、学校、养老院、整车制造或大型经销等)。
担保额度:最高3000万元。
担保期限:以1年期为主,不超过3年。
反担保条件:资产抵(质)押反担保或第三方连带责任反担保。
核心企业供应链担保业务
小微型企业(年收入2亿元(含)以下)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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